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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营销十大误区(三)

  3、商业运作,急功近利 

  体育营销最大的特点应于间接性、持续性和公益性,比较其它营销方式来说,它的商业性不能太强,不然就反而会失去它最大的商业化价值,因此体育营销的广告表现方式不应该太直接。在成熟的体育营销运作中,由于体育文化的公益特点,无论企业如何搅尽脑汁做宣传,一般主办单位都不会说将整个体育载体太商业化运作,不然很容易使该项目失去体育文化的内涵而最终丧失存在的意义。特别是世界级体育项目,如奥运会、世界杯等体育赛事,组织单位都会有完善的运作流程及程序,以确保在体育文化与商业文化之间取得平衡,所以企业不能奢望通过一次体育营销就能达到提升企业品牌或起到产品销售的作用。例如农夫山泉在北京申奥项目上,通过策划“一分钱一个心愿,一分钱一份力量”的申奥活动,一方面将产品销售与体育营销直接联系起来,另一方面也调动了消费者的申奥参与热情,使整个体育营销方案不至于商业性太强。 
  4、蜻蜓点水,缺乏体系 
  一些企业在体育营销时,平时基本功没有练好,突然看到某件体育事项有热点,于是仓促上阵,错漏百出,不但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反面起到反面效果。经典案例是2003年8月西班牙皇家马德里队与中国健力宝龙之队的比赛,七匹狼品牌付出了400万元的赞助费成为皇马中国行第一场“龙马之战”的唯一指定服装赞助品牌,七匹狼在各大媒体和自己专卖店及网站上刊登大量广告,但后来却发现,七位巨星身着的竟然是竞争对手阿迪达斯的运动服。由于阿迪达斯本身的品牌知名度,再加上运动服和足球明星的高关联度,让七匹狼花费了400万元赞助费和昂贵的媒体购买费,却为阿迪达斯在中国做了一次免费广告,成为中国体育营销界的一则笑话。 
  5、崇拜明星,随意姻缘 
  在品牌运作上,中国企业存在许多浮躁心理,看到有企业请某当红体育明星做代言人,于是自己也胡乱请该体育明星做代言人,至于该体育明星与自己品牌定位和营销战略是否符合,这好像就不是企业考虑的范围了。最明显的案例是联通花了3000多万请请姚明担任形象代言人,而后续围绕姚明和CDMA后期宣传推广费用将以亿元计。但有一点消费者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姚明和联通的CDMA有什么关系,难道消费者仅仅因为姚明是知名的篮球明星就会改变对CDMA的看法?联通CDMA在知名度上已经不需通过体育明星来推广,更需要的是在产品的美誉度上加强消费者对CDMA品质的态度,但作为姚明这个体育明星身上并没有相应的气质和内涵可以与CDMA建立任何产品品质方面的联想,或者说,如果一个企业请体育明星做代言人,结果却需要消费者费尽心思去考虑品牌与代言人之间的联系,这起码不是一起成功的体育营销所要达到的效果吧。相反,可口可乐请伏明霞作雪碧的代言人,则是充分将她自信、坦率、真诚的个性与雪碧的舒畅、清新、晶莹的产品特质以及爽快自在、不矫揉造作的品牌精神高度地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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